今天是:
合同号 :xxxxxx
订立日期:xxxxxx
订立地点:xxxxxx
保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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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称“甲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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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称“乙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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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双方商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按以下条款订立保证合同(以下称“本合同”)。
一、甲方承认乙方同xx(以下称“债务人”)之间于xx年xx月xx日在xx订立的xxx号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称“主合同”)。双方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主合同的金钱债务时,甲方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该债务。
二、甲方保证担保的范围,是主合同项下债务人依主合同约定的时间、币种、金额、支付方式应向乙方支付的租金、各项费用以及债务人违约时应向乙方支付的延迟利息、罚息和损失赔偿金等的金钱债务。
三、本合同的保证期间是自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后的xx天止的期间。
四、本合同的保证方式是连带责任保证。甲方承诺,当债务人不按主合同的约定履行到期债务时,甲方将在接到乙方的书面通知的xx天内代债务人向乙方履行该债务。
五、双方约定,在保证期间,乙方同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甲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六、双方约定,在保证期间,乙方许可债务人向第三人转让债务而未经甲方书面同意的,甲方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七、涉及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则任何一方均可向xx的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自订立之日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十、xxxxxx号融资租赁合同及其附件是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