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粤银保监复〔2022〕148号
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你司《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请示》(海晟金租报〔2021〕46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开办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二、你司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各项监管要求,依法合规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有效防范各类风险。
三、涉及公司章程修改以及工商登记等法定程序的,你司应在完成相关手续后1个月内向我局和佛山分局报告。
此复。
2022年05月13日